- 兴业银锡: 关于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内容摘要
- (原标题:关于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特别提示:1. 本次拟注销业绩承诺补偿...
(原标题:关于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特别提示: 1. 本次拟注销业绩承诺补偿股份涉及1名股东,国民信托有限公司,本次注销的股份数量为61,556,480股(限售股),占本次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3.35%。 2. 本次业绩补偿股份由公司以1元总价回购并注销。公司已于2024年11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股份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837,192,219股减少至1,775,635,739股。
一、本次股份回购注销股份基本情况 (一)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2016年3月28日,公司召开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2016年10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完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工作。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与兴业集团、吉伟、吉祥、吉喆签订的《业绩补偿协议》,各方同意,以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10日出具的《采矿权评估报告》载明的采矿权资产2017年度至2019年度的预测利润数据为参考,承诺采矿权资产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36,567.91万元、46,389.65万元、46,389.65万元。
(三)本次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银漫矿业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扣除财务费用后的累计实现净利润88,056.40万元,未完成承诺业绩。业绩承诺方应向公司补偿77,056.86万元,对应补偿股份为127,156,540股。
(四)业绩补偿义务履行情况 1. 兴业集团已根据《重整计划》以信托受益权份额全部清偿涵盖银漫矿业业绩补偿承诺债权在内的上市公司对兴业集团所享有的937,209,571.69元业绩补偿承诺债权,自此,兴业集团不再就业绩补偿承诺对兴业银锡存在未履行完毕的义务。 2. 公司已收到吉祥、吉伟、吉喆返还的现金分红。国民信托根据法院裁定接受吉祥、吉伟、吉喆持有的兴业银锡股票以抵偿债务,继续遵守吉祥、吉伟、吉喆作出的股份锁定期及业绩补偿的相关承诺,回购注销其持有公司162,244,603股股份中的61,556,480股。
二、业绩补偿事项的审批程序 2020年5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与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方案暨回购注销股份的议案》。2020年5月29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三、本次回购注销补偿股份的实施情况 1. 回购股份原因:履行重大资产重组未完成业绩承诺的股份补偿义务。 2. 回购股份方式:定向回购业绩补偿义务人国民信托所持公司部分股份。 3. 回购股份价格:总价1元人民币。 4. 回购股份数量:61,556,480股。 5.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6. 注销完成情况:公司本次补偿股份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4年11月26日办理完毕。
四、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837,192,219股减少至1,775,635,739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 有限售条件股份:162,644,878股(8.85%)减少至101,088,398股(5.69%) - 无限售条件股份:1,674,547,341股(91.15%)保持不变 - 股份总数:1,837,192,219股减少至1,775,635,739股
五、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 本次回购注销前:2023年度全面摊薄每股收益0.5276元/股 - 本次回购注销后:2023年度全面摊薄每股收益0.5459元/股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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